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45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2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6〕28号)相关要求,受委农机化处委托,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相关产品投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产品投档
常规产品继续按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机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
(一)企业须在投档平台中自主下载更换《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企业承诺书(2024—2026年第二版)》,参与投档的产品须按系统升级后相关流程投档。
(二)投档产品须符合《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机具品目及档次范围要求。
(三)生产企业应准确选择投档产品所属档次,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在不高于“一览表”补贴额的要求下据实自主填报补贴额。
二、“优机优补”产品投档
参与重庆市“优机优补”政策的生产企业及参与评选的相关机具,须符合渝农发〔2024〕145号中关于补贴机具的资质条件,其技术性能要求须满足《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中“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相关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相关产品至少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等,需在投档平台上传相关专利证书、相关产品应用相关专利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二)企业近两年农机研发投入占农机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计算公式: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近两年研发总投入/近两年销售总收入(营业收入)×100%,需在投档平台上传近两年审计报告。
(三)企业在重庆市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效承诺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售后服务响应时效”采用企业承诺制,企业根据自身售后网点覆盖率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相应的“售后服务响应时效”,相关承诺在承诺书中体现。
(四)企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投档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投档平台上传申请日期当日下载的信用报告。
(六)相关产品近三年在全国未发现较重及以上违规经营行为,相关产品近三年内在全国无重大质量投诉。“较重及以上违规经营行为”以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违规通报信息公开”(https://td.sxwhkj.com/B_Black Front/PubBlackViolationList)和“黑名单信息公开”(https://td.sxwhkj.com/B_BlackFront/Pub BlackRosterList)查询结果为准。“重大质量投诉”以农业农村部、各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收集的相关投诉记录为准。
(七)相关产品近两年在重庆市补贴机具销售量累计不低于 20台(套)。“补贴机具销售量”以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中相关数据为准。
(八)相关产品的代表性农机服务组织或用户认可度、可靠性调查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用户认可度、可靠性调查在投档评审期间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调查用户从补贴系统的近三年数据中抽取。
(九)相关产品须参加并通过现场演示。根据投档评选结果,分批次组织对“优机”投档评审通过的相关产品进行现场演示试验,并及时出具现场演示结果。
三、专项鉴定产品投档
专项鉴定产品须符合渝农发〔2026〕28号中补贴产品条件,其基本技术性能要求须满足《重庆市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中“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并在投档平台按照提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产品可能存在同时满足“优机优补”产品和常规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相关企业可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优机优补”产品档次或者常规产品档次进行投档。投档时,“优机优补”产品档次和常规产品档次只能二选一;之前通过投档并已进入补贴系统的常规产品也可自愿选择“优机优补”产品档次进行投档。“优机优补”投档评选通过的产品,从导入补贴系统开始按照“优机优补”相关补贴额执行。还未进入我市补贴系统且“优机优补”投档评选未通过的产品,可自愿选择常规产品档次重新参与投档;已进入我市补贴系统但“优机优补”投档评选未通过的常规产品,可按照常规产品相关要求及标准继续参与我市补贴政策实施。
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的原则,在投档平台进行投档,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农机生产企业对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补贴政策咨询023-89133331、023-67909982;投档系统操作咨询023-67909980;投档平台技术支持400-056-0569(山西万鸿公司);QQ群咨询50631387、747405515、228011664(申请加入时注明“企业名称+姓名”,加其中1个群即可)。
附件: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