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手朋友们,你们好!
农业机械已进入农村千家万户,农业机械真正成为农业生产中先进生产力,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血的教训提醒我们:一起农机事故往往会导致一个或几个原本殷实的家庭陷入困境。因此,农机安全生产千万不可轻视,只有农机手自身首先做到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各自的家庭生活的美满和幸福。为了防止和减少农机事故,尤其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兴机富民,保民平安”,八步区农业农村局向全区农机手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领牌证手续。无牌、无证的农业机械不准投入使用。
二、对领有牌证的农业机械实行年检审制度。经检验合格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已封存、报废的农业机械,不得使用。
三、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机况良好、安全,设备和机件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四、不准擅自改型、改装、自行拼装农业机械上路行驶。
五、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经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操作。
六、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七、不准驾驶、操作与驾驶证、操作证准驾(操)机型不符的农业机械。
八、饮酒、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九、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不准吸烟、饮食、接打电话、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操作的行为。
十一、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
十二、不让孩子乘坐拖拉机上学或攀爬拖拉机,不乘坐拖拉机赶集、走亲访友等。
祝农机手朋友们安全致富!幸福安康!